江鼎平律师,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,本科学历,2003年9月从事律师工作,现任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主任。 江鼎平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有较扎实的法律业务能力和司法实践能力。执业以来,担任多起重、特大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,成功进行了无罪辩护。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陆某等人诈骗案,一审判决被告人陆某伙同他人共同诈骗,判处有期徒刑伍年,二审期间,被告人家属找江鼎平律师辩护,经江鼎平律师阅卷,调查取证,认为陆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诈骗钱财的行为,提出陆某无罪的辩护意见,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江鼎平律师的辩护意见,终审改判上诉人陆某无罪,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,也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。
江鼎平律师业务专长:刑事辩护、不良资产处置、公司法、曾担任多家银行及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人,为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追回巨额不良债权。 从业以来,江鼎平律师以其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,深受当事人的好评。